我行向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申请易提款快,满足借款人合理综合消费需求的个人贷款产品
线上获客、线上评估、线上审批的个人贷款产品
满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生产经营及个人合理综合消费需求的抵押贷款产品
指我行对科技型企业法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
我行向个人、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合理的购房、购车需求的按揭贷款
指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客户存入我行的期限固定的、我行按相应的定期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大额定期存单,支...
单位活期存款是一种随时可以存取、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活期存款账...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我行以单位名义存入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期限...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账户管理、资金归集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资金管理。
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会员在线签约、出入金、交易资金清算、查询和对账等服务。
银企直联是指我行提供的一种银行系统与企业财务系统对接方式,企业可直接通过财务系统进行银行账户和资...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
固定资产贷款指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
我行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批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综合类现券做市商”资格,拥有较强的定价能力和与拟开...
2023年6月外汇交易中心创新推出银行间市场债券组合交易业务(即债券篮子),以更加灵活和高效的交易方式...
以承销团成员角色参与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分销业务。
债券回购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
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归还...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信用债券(不包括利率债、可转债、可交换债)。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我行以自有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券商次级债、保险机构资本补...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境外债券的业务。
包括公募货币基金及债券基金投资。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
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债券型集合产品以及保险资管计划,并获得投资收益。
收益凭证是指由证券公司发行,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
存放同业业务是指我行在合作银行开立账户,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办理的人民币...
同业借款业务是指我行通过线下方式以自营资金向具备同业借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借出人民币资金的业务。
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
法人透支业务是指经我行审批核定透支额度的同业客户,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在约定的透支账户中和核定的透...
同业存单发行是指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同业存单(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的业务。
同业存放是指合作银行在我行开立定期账户,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利息支取方式办理的本外币...
是一款同业存款业务产品。
同业借入业务指我行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同业资金。
围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的融资业务。
我行与具备资格的券商、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方案设计、资金与资源整合、牵头推进项...
我行以自有资金认购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登记流转的信贷资产流转财产权信托优先级份额。
我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
通过运用银行间、证券交易所等交易市场上市债券资产,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纯债、固收+等风险收益特征各...
通过筛选各类型公募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品种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通过投资股票、定增等权益类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通过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
为贯彻落实广东银监局《关于印发<广东银行业“重塑合规年”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银监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行,全面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建设科学长效机制、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防范各类合规风险,促进我行稳健经营、持续增长,我行于5月19日召开2016年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成立广东华兴银行贯彻落实广东银监局2016重塑合规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由夏博辉行长任组长,刘为霖监事长任副组长,杨智敏副行长、余娟董事会秘书、苏春华副行长、李文扬首席风险官、朱颖林行长助理、孟奕行长助理、齐文波首席授信审批官、戚惠敏首席信息官任小组成员。
落实合规主体责任,培育良好合规文化
(一)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广东华兴银行合规政策》已明确规定了各单位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董事会对本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本行的合规风险;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活动的合规负有直接责任;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的各项合规管理职责。
落实合规主体责任,必须特别强调以下两点:一是合规要从高层做起。合规应由高层率先垂范,高层的言行应与我行的理念和价值观相一致。二是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不仅是合规部门或合规人员的责任,更是我行所有员工的责任。所有员工都是其所在岗位(职位)合规守法的践行者和直接责任人。
我行各单位及所有员工务必充分认识合规对我行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核心要素所具有的重要保障作用,人人从我做起,认真学习并切实践行合规主体责任。
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合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明确全行合规管理,由“一把手”统筹推进,高管引领、全员参与。二是坚持依法治行,全面加强合规制度建设,使合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不断完善合规风险监督机制,优化合规评价,严格合规问责,倡导诚信举报。
(二)培育良好合规文化
持续开展内控合规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导“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以及内控合规有关政策、制度和要求,使其深入人心,在全行上下充分树立合规意识,形成人人合规、自觉合规的文化氛围。
要倡导“敬畏监管、尊重监管”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监管规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把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作为开展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将监管规定内化为自觉行动,处处严格自律、严守法规。
要倡导“依法治行”理念,建设华兴法治体系,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在法规、制度监管下运行,初步形成“决策科学、制度健全、衔接紧密、执行有力”的管理体系。
要加强业务培训、政策宣导,组织合规测试、合规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刊发《法律合规之窗》电子刊物等,引导全体员工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通过组织开展高级管理研讨班、副职领导力培训班、支行和团队长培训班等一系列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切实防范各类业务中由人为因素产生的道德风险。
坚持群众路线,努力做好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合理化建议工作。
加强合规制度建设,推行年度合规述职
(一)加强合规制度建设
合规管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制度先行,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度建设要涵盖我行所有业务领域,覆盖各经营机构和经营环节。
要进一步提高对构建科学制度体系的重要性的认识,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按照急用先行、精简实用为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大推进年度制度规划的落实力度,法律与合规部要持续跟进、督促各部门落实年度制度规划,从而实现我行制度体系动态完善,确保我行业务创新与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要在做好总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我行《制度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各分行的制度组织一次全面梳理,做好制度后评价,进而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要抓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每一业务条线都要建立健全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范三位一体、有机协调的制度体系,贴近一线优化流程,科学设计各类节点,搞好配套衔接,坚持动态完善,确保制度更为科学、有效,更易执行。
(二)推行年度合规述职
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总分行主要负责人向其述职的监管规定,及时、完整、客观地进行合规述职。对于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对策。要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建议,并不折不扣坚决落实。
建立我行内部年度合规述职制度,在次年初,由各分行行长、总行各部门负责人向总行行长进行年度合规述职。此项工作由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具体负责推进落实。
(三)强化合规日常管理
一要认真落实全行年度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计划,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按季跟进督促、通报各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各单位要着力提高计划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二要坚持“依法治行”的理念 ,进一步做好新制度、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审查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效,促进各项业务开展依法合规。三要进一步推进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业务影响分析和业务连续性风险评估工作,继续推动业务连续性计划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演练与维护。四要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优化并继续做好内部主监管员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总行内部主监管员的工作。五要持续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六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推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到我行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七要认真开展案防监察工作,加强警示教育,落实案防责任制。
提高制度执行力度,严格问责违规行为
(一)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决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严守法律底线、贯彻监管规定,这是我行开展各项业务的首要准则,也是避免诉讼风险、违规处罚和财务损失以及声誉风险的必要条件。同时,要认真执行我行规章制度,高层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在落实制度要求的过程中,各级人员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以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合规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保证各项业务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要健全制度培训宣导机制,做好制度培训宣导工作,明确“谁的制度谁培训”,完善总行、分行、支行三级培训体制,着力加强培训宣导,加强对培训内容的考查,提高培训效果,引导员工自觉学习制度、了解制度、熟悉制度,进而推动全行上下有效执行制度。
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挥三道防线联动功能,结合监管要求及我行业务实际,科学拟定并认真执行各项检查计划。做好常规审计和内控评价工作,加强非现场审计手段的运用。严密监控关键风险点和案件易发点,重点整治弄虚作假、屡禁不止和屡查屡犯等行为。建立问题整改审计台帐,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二)严格问责违规行为
“没有惩罚就没有管理”。加强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违规行为问责工作小组。由刘为霖监事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和相关主管行领导为组员。问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按照我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对任何人、任何单位的违规行为,发现一件,就及时认定一件、处罚一件,决不姑息。明确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该谁承担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
(三)保障合规部门履职
要按照“商业银行应为合规管理部门配备有效履行合规管理职能的资源”的监管要求,从责、权、利、人、财、物等方面充分保障合规部门的独立性。根据我行业务发展实际,及时充实合规部门人员配备。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合规监管要求主动进行日常和定期的合规性自查,并向合规部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支持并配合合规部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
规范经营牌照管理,杜绝违规异地经营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经营牌照管理,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严格在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规异地经营行为。
如发现违规异地经营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落实快速反应机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认真落实银监会城商行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从“敬畏监管、尊重监管”及“依法治行”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对于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切实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要严格依照银监会办公厅《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广东华兴银行突发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义务,做到报告及时、要素齐全。规范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路径,各分支机构按要求向属地银监部门和总行报告,总行向注册地银监部门和广东银监局报告。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实行问责制,对违反规定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根据我行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做好考核落实奖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纳入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合规考核奖惩政策,杜绝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经营的现象,使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深入人心,发挥考核评价的正面引导作用。
要做好本次贯彻落实广东银监局2016重塑合规年工作的总结、考核,各部门、各分行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将作为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