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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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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11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319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12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0017

11001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69

1.25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25,184,707.71

109,967,615.1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80

0.70

注:根据《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1219

除息日

20171219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1220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712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712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12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每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特此公告。

 

 

 

 

20171214

 

附件: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11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319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12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0017

11001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69

1.25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25,184,707.71

109,967,615.1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80

0.70

注:根据《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1219

除息日

20171219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1220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712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712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12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每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特此公告。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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